目前Alley 7預訂時的訂金,依照交通部觀光局規定,
為全部租賃房價的三成。
一直以來,我們都希望能給大家最大的方便,保有最彈性的作法,
盡力站在客人的角度來著想,
就是希望大家能帶著愉快的心情來到Alley 7,而不要有不快的感覺。
不過卻有少部分的人,延/改期或者取消的太晚,
造成其他客人權益的損失,以及我們的困擾。
因此關於預訂之後,如果要取消,或者延/改期,
之後Alley 7將會依照此篇公告來處理,謝謝大家的配合!
取消:
關於取消退訂的規則依交通部觀光局之規範實行之。
以下退訂資訊採自交通部觀光局定型化契約範本:
一、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,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(但需扣除匯款手續費30元)
二、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到達者,退還已付訂金70%。
三、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達者,退還已付訂金50%。
四、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,退還已付訂金40%。
五、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達者,退還已付訂金30%。
六、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,退還已付訂金20%。
七、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不退還已付全部訂金。
如於預訂住宿時,因颱風造成交通中斷等不可抗拒因素時而取消,可退還全額訂金(需扣除30元手續費)
如已預訂住宿因下雨或私人因素,恕不接受退訂。
延/改期:
關於延/改期的規則參考交通部觀光局之規範實行之。
以下延/改期資訊採自交通部觀光局定型化契約範本:
一、若在預定住宿日七日前通知者,可延/改期一次,
訂金可全數保留轉移至下次預定時使用。
有效期間為原預定住宿日之後四個月內。
二、延/改期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,將退還已付訂金40%,
恕不接受延/改期。
三、延/改期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達者,將退還已付訂金30%,
恕不接受延/改期。
四、延/改期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,將退還已付訂金20%,
恕不接受延/改期。
五、延/改期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將不退還已付全部訂金,
恕不接受延/改期。
如於預訂住宿時,因颱風造成交通中斷等不可抗拒因素時延/改期,
可將全額訂金保留並轉移至下次預定時使用,
如已預訂住宿因下雨或私人因素,恕不接受延/改期。
在此謝謝大家的配合與諒解,非常感謝!